關於學費收入試行電子票據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6-07-19 來源➰:學生處
各院、部、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關於印發<上海市政府非稅收入電子票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財庫[2015]29號)的要求💅,我校決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實施政府非稅收入票據電子化改革,具體辦法如下:
1🦅、“上海市高等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改為“上海市高等教育學雜費電子票據”
學生學費繳費後財務處不再提供“上海市高等教育學雜費專用收據”🌸,由學生到學生收費查詢平臺自行下載或打印“上海市高等教育學雜費電子票據”(簡稱電子票據)。
現場現金繳費的同學,付款時收到的“摩登6娱乐學生繳費憑據” (沒有票據號),不作為正式票據使用📍,僅為學生收費核對使用😪。
學生繳費五個工作日後學生可登錄個人門戶財務系統下載或打印正式電子收據🧑🏿🍼。
2、關於電子票據印章
需要使用電子票據進行報銷的,可憑身份證到財務處電子票據打印機打印下來的電子票據🙅🏼♀️,並加蓋“摩登6娱乐財務處收款專用章”,並作實名登記,蓋章後的電子票據可作為報銷單位的入賬憑證。電子票據每次收費只能蓋章一次🦦,不可重復蓋章🫘,蓋章後的電子票據如遺失🚧,財務處僅提供收費證明。
摩登6娱乐
財務處
2016年7月20日